不喜欢兀术的地方,兀术实在是太锋芒毕露了。
完颜乌骨达可以把皇位传下去,但是他不希望传下去之后就失去权力。
所以完颜乌骨达更想让听话的大儿子接班,奈何兀术真的锋芒太盛了……
完颜乌骨达不知道的是,“兀术虽然生长番邦,酷好南朝书史,最喜南朝人物,常常在宫中学穿南朝衣服”,他不喜欢兀术这一点,但偏偏就是这一点救了他。
兀术虽在塞北长大,却喜欢中原文化。
他的思想和性格南北结合,所以不愿对他这个父亲行冒顿鸣镝之事。
否则以兀术在金国今时今日的权势,若要取而代之其实也并非难事。
但是完颜乌骨达老了,兀术还年轻。
他等得起,也不愿背上弑父之名。
更何况,大太子粘罕完全不是他的对手。
之前完颜乌骨达就偏心眼儿的把曾头市这一股势力,交给了粘罕接管。
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,曾头市已经废了。
曾头市最能打的也成了兀术的部将。
哈迷蚩说起另一件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