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他吧?
此时为时已晚,太阳下沉。
苍然暮色,自远而至,将天空分割渐变的金蓝两色,与高楼大厦冥合。
曼哈顿天际的落日搭配霓虹,让城市蒙上滤镜质感。
赵传薪开始脱衣穿衣,换上带着汗馊味的刚毅甲,不为石墙乒乓作响的子弹所动。
那股淡定,令约翰·勃朗宁动容。
他拿出手帕擦擦汗:“这把枪,原理是怎样的?”
赵传薪系着口子,淡淡道:“原理是以枪膛内的线圈产生的高强电磁力发射磁针,采用了瞬变电容系统,线圈仅在发射的一瞬间产生脉冲性的高强电磁场……”
约翰·勃朗宁眨眨眼:“你究竟在说什么?”
赵传薪戴上骷髅面罩,点雪茄,说:“我只是想告诉你,既然邀请你你不来,那就识相点乖乖闭嘴,因为与你无关!”
“……”
约翰·勃朗宁百爪挠心。
此时,赵传薪收起冲锋枪,拿出了一把马牌撸子。
约翰·勃朗宁脱口而出:“这是我设计的枪……”
你那么牛逼,怎么还用我的枪?
马牌撸子,是他在1902年设计而成的半自动手枪,1903年由比利时的fn公司和美国柯尔特公司投产,分别叫fn 1903和勃朗宁1903。
赵传薪手里拿着的,是fn 1903,更大,更重,同样使用的弹药口径更大。
严格的来说,美国产的才叫马牌撸子。
保险队成员配的都是美国产的。
赵传习举着枪看了看:“行,我先用几天,回头我就弄出个比马牌撸子更牛逼的手枪,呵呵。”
“……”
约翰·勃朗宁竟无言以对。
换以前,他肯定嗤之以鼻,大加嘲讽。
枪那么好设计,那谁都是枪械设计专家了。
但现在,他不敢犟。